1.水泥稳定碎石试件的标准养护条件是:将制好的试件脱模称重后,应立即放到标准养护室内养生,养护温度为25℃±2℃。养生期的最后一天(第七天)将试件浸泡在水中,在浸泡水之前,应再次称试件的质量,水的深度应使水面在试件**上约2.5cm,浸水的水温应与养护温度相同。将已浸水1昼夜的试件从水中取出,用软的旧布吸去试件表面的可见自由水,并称试件的质量。**天养生期间试件质量损失(指含水率的减少)应不**过10g,质量损失**过此规定的试件,应予作废。 2.取工地使用的水泥,按不同水泥剂量分组试验。一般建议水泥剂量按0.5%为间隔,进行四种比例试验(以集料质量为100)。制备不同比例的混合料(每组试件个数为:偏差系数10%~15%时9个,偏差系数15%~20%时13个),用重型击实法确定各组混合料的较佳含水率和较大干密度。 3.根据确定的较佳含水率,拌制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,按要求压实度(重型击实标准,98%)制备混合料试件,在标准条件下养护6天,浸水24h后取出,做无侧限抗压强度。